永春都更南侧基地

台北市信义区永吉段四小段44地号等26笔土地都市更新案(永春都更南侧基地)


办理缘起
本案为民国89年台北市政府划定都市更新地区,缘起于社区居民改善自身居住环境之共识,于划定后即启动办理都市更新事业,因户数126户,人数150余人,整合不易,至97年核定实施在案,为全区拆除重建。惟因少数不同意户抗争阻挠而无法执行,为考量全体住户之权益及尊重少数不同意户之意愿,遂于102年变更事业计画改采部分拆除重建、部分整建方式办理,希冀后续能顺利执行。
 
原本计画业经台北市政府104年1月29日核定实施在案,惟案内重建区段中尚有一户未同意户于核定后提出行政救济,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105年6月1日判决撤销原处分,又经台北最高行政法院于106年7月20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处分撤销,故本案遂依台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都新字第10608045300号函对于选配原则、营建工程管理费、风险管理费等争点疑义,办理选配作业并修正计画书后提送重行公开展览续行程序办理后续事宜。
  1. 本案更新单元建物大多原为内政部警政署安置警察同仁及其眷属之警察宿舍与部分私建公寓,为违章严重且屋龄老之旧社区。
  2. 随时代变迁,当地居住人口已大幅成长,原有建筑型式及居住空间日渐不敷使用,且长期缺乏管理与维护,社区居住环境脏乱、窳陋。
  3. 本案更新单元位于台北市政府于民国89年公告划定之都市更新地区。
  4. 旧社区建物之公共安全、卫生环境不佳并对当地市容观瞻造成不良影响。


计画目标

重建区段
  1. 促进土地合理利用。
  2. 改善居住环境品质:创造舒适居住环境并纾解停车问题。
  3. 提高公共安全并改善市容观瞻:提高耐震、防灾避难功能,提升建物公共安全、公共卫生;调合都市景观,改善市容观瞻。退缩量体留设开阔转角,型塑优质都市空间。
  4. 提供公共设施:协助开辟计画道路;认养周边人行步道,改善人行道铺面;退缩建筑;规划公益设施;增设停车空间,提供附近停车需求。
整建区段
  1. 尊重少数不愿重建户,保留原址改以整建(拉皮)办理。
  2. 改善市容观瞻:新旧建物融合及都市景观协调。
  3. 社會成本最小化以促進社會和諧:期待促進多贏局面。


都市更新事业办理历程

104-106年度
  1. 台北市政府于104年1月29日以府都新字第10332426302号函核定实施在案。
  2.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于105年6月1日依104年度诉字第439号判决撤销原处分。
  3. 最高行政法院于106年7月20日依106年度判字第379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处分撤销。
  4. 依台北市政府106年8月22日府都新字第1060845300号函就选配原则、营建工程管理费、风险管理费等相关内容办理选配作业并修正计画书后提送主管机关续行审议程序。
  5. 选 配 期 间 :106年8月30日-106年9月28日
  6. 公开抽签日:106年10月3日
  7. 公开展览日:106年10月23日-106年11月21日
  8. 公办公听会:106年11月16日
  9. 听 证 会:107年1月5日
  10. 都更审议会:107年1月15日
  11. 核 定 日:107年1月26日
 
重建计画

本案建筑兴建计画:
  1. 土地使用计画
    • 本案变更后A栋为21层,B、C栋为15层建筑物,另由A栋分出二层楼店铺,各栋使用用途除A栋二层变更为商业使用,其余为集合住宅;于B栋一、二层及地下一、二层规划一社区游憩设施,捐赠予台北市政府。
  2. 配置计画
    • 沿街商业店面:配合沿忠孝东路、松山路及虎林街留设宽敞人行步道。
    • 林园景观步道:以南侧街廓更新单元北侧6M未开辟计画道路为主轴,配合建筑物退缩建筑,提供社区居民舒适、美观之休憩空间。
    • 人行、车行动线:变更后住家主要出入口仍为忠孝东路,汽车动线仍由松山路进出,机车动线改由虎林街侧出入。整体规划采人车分道,互不干扰。
  3. 结构系统:结构设计规划依921后高标准之耐震规范设计,主要结构体为S.C钢结构系统。
  4. 建立安全防灾新社区:规划整体防灾避难系。
 
都市设计与景观计画
 
        本更新单元将规划地上21层(A栋:21层,B、C栋:15层) 、地下6层之新建大楼,在量体视觉上应可达协调之效果,并塑造独特都市意象。建筑物色彩将充分考虑与周遭环境之协调,以中低明度、中低彩度为原则,丰富都市环境之视觉景观。基地建筑物周边皆退缩规划为人行步道使用,且设计无障碍动线,可提升防救灾效能及增加人行空间之舒适性。并协助政府开辟北侧六米计画道路并认养人行道。

整建计画
        
        对整建区段规划着重与重建区段新旧建物融合,除改善旧建物外观之外,亦考量都市景观之协调。预定参照旧公寓整建,一般 施作工程项目办理:建物立面更新工程、建物外部铝门窗更新工程、骑楼更新工程、一层楼通道及各层公用楼梯更新工程、屋顶平台绿美化工程。整建工程费用由实施者支付;更新单元内整建区与重建区因属于不同属性之区段,故两区段采分期实施,且执行进度个别独立,按分别预定之进度办理。
防灾与逃生避难计画
 
        基地内建筑物在建筑物高度、日照、采光、通风、防火避难设施及消防设施、耐震设计等,均以现行建筑技术规则之规范为设计依据,以作为确保本案安全防灾之前提,更新单元内建物逃生动线。
 

管理维护计画

        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办理管委会、公共基金、住户费用负担及收支基准、管理公约等事宜。